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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七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4-06-13 作者:常晶

6月12日下午,东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四楼会议室举行2024年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第九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围绕“模范遵守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进行交流研讨。校党委书记魏恭仁主持学习会,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评论文章《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围绕“模范遵守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开展研讨。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廉洁纪律与群众纪律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开展廉洁纪律与群众纪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提高廉洁纪律与群众纪律学习教育质量。要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实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校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勤政为民、廉洁从教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推动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学校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要结合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对照学,要以案警示学,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知识,提升政治觉悟,勇于担当作为。二是要强化党性修养。要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切实推动“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提质增效,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三是要确保清正廉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严于律己,也要严管他人,始终不忘初心,严守纪律规矩,在全校营造担当作为、廉洁奉献的清正之风。

  会后,校党委组织学校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在四楼会议中心通过“黑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平台集中学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主讲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工作纪律新增内容解读。课程主要内容有对于说假话、报假情的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打探情况的处分,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的处分三项内容。

  通过深入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始终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牢记教育宗旨和教书育人使命,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实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心思凝集到教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提高教育质量上,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